危險場所區域如何劃分
防爆照明指的是使用具有防爆性能的一類燈具照明,主要在石化裝置、石油平臺、加油站、油泵房、中轉站等易燃易爆場所使用照明,其種類包括隔爆型防爆燈具、安全型防爆燈具、移動型防爆燈具、爆型熒光燈、防爆型泛光燈、防爆型投光燈等,可廣泛適用于石油、石化、、電力、電子、鐵路、煉油、采氣等潛在火患和爆炸的危險環境中。
防爆應急燈光源是利用半導體芯片作為發光材料,封裝在具有一定強度的透明材料中,LED(Lighy Emitting Diode)俗稱“發光二極管”,被稱為第四代照明光源或綠色光源,具有節能、環保、壽命長、體積小等特點。當它處于正向工作狀態時(即兩端加上正向電壓),電流從LED陽極流向陰極時,半導體晶體就發出從紫一紅不同波長的光線(不同顏色的光),光的強弱與電流有關,LED為固體發光體,能控制光型及發光角度,光色柔和,無眩光,具有耐震、耐沖擊不易破碎特性,而且廢棄物可以回收,沒有污染。光源體積小,可以隨意組合,輕便、超薄、微型、照明產品用作光源組件,便于安裝和維護。
接下來小編簡單為大家介紹一下危險場所區域劃分:危險場所區域劃分是對該地區實際存在危險可能性的量度,由此規定其可適用的防爆型式。電工委員會/歐洲電工委員會劃分的防爆區域為:0區:連續地存在危險性大于1000小時/每年的區域;
1區:斷續地存在危險性10~1000小時/每年的區域;
2區:事故狀態下存在的危險性0.1~10小時/每年的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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