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9-17
移動式防爆照明動力配電箱技術特點1.鋁合金外殼壓鑄成型,表面噴塑,外形美觀;2.增安型外殼,模塊結構組裝,內裝防爆指示燈、電流表、電壓表、按鈕及轉換開關等;3.隔爆型外殼,內裝指示燈、電流表、電壓表、按鈕、轉換個、繼電器等;4.曲路密封結構設計,具有良好的防水防塵性能;5.外露緊固件均用不銹鋼材質;6.鋼管或電纜布線。
移動式防爆照明動力配電箱適用范圍
1區、2區危險氣體場所;
2ⅡA、ⅡB、ⅡC類T1~T6組爆炸性 氣體或蒸氣環境;
3戶內、戶外(IP54,IP65*);
4.適用于可燃性粉塵環境20區、21區、22區;
5.適用于溫度組別為T1—T6的環境;
6.適用于石油石化、化工、釀酒、醫藥、油漆、紡織、印染設施等爆炸性危險環境;
移動式防爆照明動力配電箱組別含義
1.1爆炸性氣體環境危險區域的劃分
不同的國家和地區,按各自的標準劃分爆炸危險區域。我國根據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出現的頻繁程度和持 續時間,將爆炸性氣體環境分為O區、1區和2區。(與IEC電工委員會*)
0區:連續出現或*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1區: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2區:在正常運行時不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或即使出現也僅是短時存在的爆炸性氣體混合 物的環境。
0區一般只存在于密封的容器,貯罐等內部氣體空間,在實際設計過程中1區也很少存在,大多數情況屬 于2區。
1.2防爆電器設備分為二類:
Ⅰ類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
Ⅱ類除礦井以外的場合使用的電氣設備
1.3Ⅱ類電氣設備,按其適用于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大試驗安全間隙或小點燃電流比,分為ⅡA,ⅡB ,ⅡC三類;并按其表面溫度分為T1-T6六組。
1.4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按引燃溫度分組,見表1。
1.5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按其大試驗安全間隙(MESG)或小點燃電流比(MICR)分級,
產品特點
防爆控制箱外殼采用鋼板焊接或鑄鋁合金或者304不銹鋼壓鑄成型, 表面高壓靜電噴塑,產品整體一般采用隔爆型外殼和增安型外殼組合成的復合型結構。
隔爆型外殼內裝元件可裝防爆按鈕、防爆元件、防爆信號燈、防爆轉換開關及防爆儀表等防爆元件和交流接觸器、熱繼電器、溫控器及各種功能模塊等普通電器元件;增安型外殼內裝按鈕、控制開關、儀表等均為防爆元件。
.控制箱內部元件根據用戶的要求進行排列,可實現多種功能。
內裝元件及信號燈顏色請用戶在選型時予以注明,該產品根據用戶要求變化多端,訂貨時須提供電氣線路圖
布線方式,鋼管或電纜、防爆軟管均可
防爆控制箱可分為立式,掛式。(詳情根據客戶來圖定制)